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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同心協力 加速重建花蓮

  • 資料來源:行政院
  • 建檔日期:107-02-23
  • 更新時間:107-02-23

隨著災後搶救告一段落,並為使各相關機關能充分參與瞭解,以加速推動災後重建工作,行政院「0206花蓮震災救助及重建專案小組」今(23)日下午於行政院舉行第四次會議,由召集人陳美伶政務委員主持。會中由花蓮縣政府說明災害處置情形及重建初步規劃構想;中央部會由吳澤成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親自出席,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衛福部、環保署、國發會、主計總處、金管會、賑災基金會等均派員與會,花蓮縣傅崐萁縣長亦親率相關局處出席。

本次會議首先盤點前三次會議各項決議之辦理情形,15項決議中,包括石材業者災損品之暫存場所與去化、產業財務紓困措施、稅費減免等,已有具體辦理成果,其他如產業中長期紓困振興計畫等,則由相關部會積極研議中,陳召集人除請各主責部會務必加速辦理,另並要求各機關專人專責參與專案小組會議,俾確保各項工作推動的連貫性。

針對花蓮縣政府所提出之重建相關議題,經與會機關討論後,陳召集人做出決定如下:

一、有關產業協助、紓困及振興措施,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交通部等)與當地業者及縣政府討論彙整後,研擬計畫報院審查。

二、有關道路、橋梁、校舍、農路等公共設施及公有建築復建,請工程會會同交通部、教育部、農委會及主計總處,本從優、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加速會勘及提報所需經費,中央部會應於3月底前全部核定。

三、有關民眾房屋受損後續協助,其中租金補貼、房屋耐震評估補助及危險建築拆除補助等部分,請縣府儘速彙整相關需求提報內政部;未來民眾如需重建危險老舊建築,亦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計畫」加速處理,並獲得相關補助。至於重建用地如有需要國有土地部分,請財政部視個案情形提供協助,相關行政程序並應本簡化原則,於提報後1個月內完成。

四、有關災後一般營建與生活廢棄物之處理及清運費用,請環保署先行盤點可動支經費,若確無相關預算可資運用,請陳報國發會申請花東基金協助。

五、有關花蓮縣政府107年度總預算計畫型補助、花東基金及106年度追加減預算等編列縣配合款,若縣府確將經費移為震災之用,並經主計總處確認已無財源,可再由花東基金予以協助。另縣府107年提報花東基金之消防救災設備新興計畫,如經內政部確認計畫具必要性、可行性及經費合理性,花東基金將全力協助。

六、有關民眾房屋稅、地價稅等當年度於受災前之稅費能否免除,以及就出租車業者給予牌照稅減免等議題,除請財政部研議外,建議縣府以善款協助,另請交通部及經濟部研議納入相關產業振興計畫,一併考量。

七、有關衛生福利部及外交部收受之各界捐款,請於一週內將款項及清冊撥付花蓮縣政府。另請花蓮縣政府依公益勸募條例,確實辦理善款使用徵信作業。

八、有關花蓮縣政府建議發放國民消費券,國庫署指出,發放消費券尚須訂定特別條例及預算,恐緩不濟急,且依過去經驗並無明顯效益;主計總處表示消費券的目的在刺激消費,目前尚無消費停滯現象,且此次為區域性災害,似無發行全國性消費券的必要。陳召集人表示,會將縣長的建議另行向院長說明。

吳澤成政務委員亦表示,重建過程是漫長而艱辛的,中央必定會全力協助;其中公共設施復建若需工程會審議者,請各部會務必簡化流程,一次提報,工程會將以最快速度辦理。

陳召集人最後強調,受災倒塌建物拆除作業已進入尾聲,感謝相關工程人員全力趕工,讓花蓮得以儘速恢復市容。每一次災害都是一次學習,從過去到現在,花蓮人總能韌性十足地面對天災的考驗;本次震災雖是危機,但也希望成為創新發展的契機,冀望中央與地方,攜手同心、重建花蓮,也希望國人走進花蓮、關心花蓮,給予花蓮最大的鼓勵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