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國外緊急就醫醫療費用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2-03
- 更新時間:97-02-03
此外,如果申請中國大陸地區「住院5日(含)以上」的就醫費用核退,申請文件(包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或證明文件等)必須先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再持公證書正本向國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國外就醫醫療費用,是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支付及審查相關規定核實給付,但訂有上限,上限金額的訂定是以支付國內醫學中心平均費用為標準,例如97年1月至3月核退金額上限為:門診每次1,543元、急診每次2,790元、住院每日6,433元,洗腎案件每次4,100、分娩案件每次36,086元。
健保局特別呼籲保險對象,出國期間雖有健保的醫療保障,惟係屬補償性質,應考量前往國家醫療收費情形,以及個人之需要,行前另行規劃購買相關之醫療保險或旅行平安保險,以獲得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