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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購服雜貨店、地攤、檳榔攤等來路不明藥品,以免花錢又傷身!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5-01
  • 更新時間:97-05-01
行政院衛生署舉行「97年度不法藥物、化妝品及食品聯合稽查專案計畫」,於台北市查獲非法販售保胃丹、三體牛鞭、腎虧丸、明目地黃丸…等違規禁藥。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對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向極重視,近十年來每年皆動員各地衛生機關,配合中央之禁絕偽藥及所謂「偽中藥」之行動,執行各種專案及聯合稽查行動,鎖定地攤、夜市等非法販售場所與中藥房、藥局及第四台購物中心,進行全面性之清查;同時監控平面媒體與電視、電台之藥物廣告,全力打擊不法。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強調,除將會持續加強取締非法之藥品外;並呼籲民眾勿購買未經查驗登記非領有藥品許可證之不明藥品,來路不明之偽中藥,趕快清理拿去丟掉,以免傷害自身健康,同時警告不法業者,製造或販售偽藥,可處10年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1000萬元或500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我國中藥廠已全面實施GMP制度,製藥業技術已趨成熟。中醫方面也不斷提升,以建立更周延的中醫醫療制度。目前國內已有超過2500家中醫診所,且大部分屬健保給付範圍,民眾就醫十分便利。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提醒:民眾若有生病,應找合格中醫師,不買非醫療場所或其他來源不明中藥品。使用由藥廠所製造之中藥,如有疑慮,再透過設立在衛生機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送驗,以便為自己的健康,作嚴格的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