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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局澄清:9所結核菌合約實驗室皆為合格,有關署立彰化醫院實驗室試劑污染事件,絕無延誤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03-18
  • 更新時間:98-03-18
有關今(3/18)日媒體報導:「國內12所結核菌代檢實驗室中,竟有9所不合格」以及「署立彰化醫院結核菌合約實驗室早在本年一月份試劑就有污染徵兆,疾管局卻無即時反應」一節,內容與事實不符,疾管局說明如下:
一、目前國內全部9所結核菌代檢實驗室皆為合格代檢醫院,所有檢驗皆在負壓實驗室內操作,符合檢驗規範。
二、有關此次署立彰化醫院實驗室試劑污染事件,疾管局係主動發現,且依標準作業流程進行各項矯正措施,並於確認污染問題及解決後,主動發布新聞;疾管局甚至追溯該院前兩個月之檢驗狀況,發現皆無異常,異常時間點為2/27-3/7之間,因此可以確定本次事件為單一檢驗品管事件,並非生物安全事件。
三、生物安全材料之危險等級與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不同。生物安全防護等級應依生物材料之活性、濃度、感染途徑與操作方法等因素,選擇適當等級之生物安全實驗室。關於結核菌之檢驗,業經衛生署通過,得於具負壓之第二級實驗室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