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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對於持外國醫學系學歷報考國內醫師考試之政策規劃說明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04-22
  • 更新時間:98-04-22
行政院衛生署針對近日來媒體報導頗多的外國醫學學生參加醫師考試,該署研議中的醫師法修正草案明確表示,修法草案係為提升醫療照護品質,且係參考進步國家做法。對外國畢業生一體適用,並非針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的畢業生而來。
外國醫學畢業生不論其為本國人或外籍人士,由於受教階段皆使用外文,且國外之疾病型態與我國未盡相同,因此衛生署研擬中的醫師法修正案將增列參加我國醫師考試前,應先在該署指定的國內醫療機構實習一年;且由於外國的醫學教育制度差異頗大,有必要在進入實習前先施行學歷甄試,以確認其與我國的醫學畢業生相似。
針對部分媒體報導,某些地區或國家的醫學畢業生程度較不足,衛生署表示,這樣的報導沒有可靠的數據為證,也是很不公平的說法,希望社會各界以開放的角度看待全球化時代的國際醫學教育,也能共同以持平、務實的態度來接納國外的醫學畢業生,該署一定會秉持公平待遇之原則,將醫師法修正草案及早報請行政院轉請立法院審議,確保提升我國的醫療服務品質,也請社會各界多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