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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署長召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會議,達成五項決議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04-28
  • 更新時間:98-04-28
為因應H1N1新型流感升級,行政院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條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由衛生署葉金川署長於今日(4/28)九時召開第一次會議,達成五項決議:
第一、 外交部及衛生署同步提升旅遊警示,加強邊境管制。
第二、 充實防疫物資,包括口罩及抗病毒藥物,並即時研製戰備疫苗。
第三、 請NCC比照SARS時期規劃徵用電視頻道,確實做好民眾溝通。
第四、 依預算法第八十三條報請行政院提出特別預算案,並請各部會依原律定計畫研提經費需求,於下次會議提出。
第五、 請各縣市政府24小時內成立地方級的疫情指揮中心。
本次會議與會者包括:外交部、內政部、交通部、農委會、經濟部、財政部、NCC、新聞局、主計處、國防部以及衛生署醫事處、藥政處、醫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