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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機關強化食用油脂之源頭把關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07-08
  • 更新時間:98-07-08
有關「台北縣消保官抽驗食用油炸油檢出含重金屬砷」案,衛生署已立即責成臺北縣政府衛生局針對報載速食業者之食用油脂進行採樣,並送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為有效進行食用油脂之源頭管理,衛生署並已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就所轄之食用油脂相關業者,加強抽驗及檢查工作。
有關臺北縣政府消保官日前抽驗不合格油脂之速食業者,衛生署已責成臺北縣政府衛生局針對案內相關業者共5家(麥當勞、摩斯、達美樂及漢堡王),抽驗10件檢體,並送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檢驗結果預計於3天內出爐。
為強化食用油脂之源頭管理,以保障消費者飲食之安全,衛生署同時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就所轄之食用油脂製造相關業者,進行抽驗工作,如經檢出不符「食用油脂衛生標準」規定,將就違法情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
衛生署秉持為國人健康把關,針對此一事件如查獲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處置。衛生署再度呼籲所有餐飲業者務必落實食用油脂之品質與衛生之管控,並應確實依據品管標準作業流程更換油,確實做好餐飲衛生自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