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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水痘疫苗自即日起恢復出生滿12個月接種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07-13
  • 更新時間:98-07-13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經該局積極追蹤全球水痘疫苗之貨源,並已完成相關採購,目前水痘疫苗之供貨應可正常供應今(2009)年及明年幼兒之公費接種需求。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為使我國幼兒及早獲得水痘免疫力,水痘疫苗的接種年齡即日起恢復為出生滿12個月即可接種。
先前由於全球水痘疫苗缺貨,導致國內2007-2008年供貨量緊縮,ACIP先前曾決議,幼兒之水痘疫苗接種年齡,自2008年1月1日起由原出生滿12個月,暫時調整為出生滿15個月接種。
疾病管制局為確保國內幼兒健康安全無虞,這段期間本於職責所在,積極尋覓水痘疫苗貨源,不敢稍有懈怠。自2009年以來的水痘疫苗公費接種之供貨已漸趨穩定,故將接種年齡再度恢復為出生滿12個月接種。
該局呼籲,為提升幼兒保護力,家中如有幼兒已滿12個月但尚未接種水痘疫苗者,請儘速攜往衛生所或合約院所完成接種。如有水痘疫苗接種相關疑問,請參閱該局網站(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