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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局對於不孕症治療補助之說明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02-24
  • 更新時間:99-02-24
對報載99年2月23日媒體報導有關補助不孕症救生育率之新聞,國民健康局說明該案之緣起,指出:「人口政策委員會」之主政機關是內政部,該案係依內政部來函,請國民健康局(人工生殖技術與機構的主管機關)就98年10月7日人口政策委員會第41次委員會議中孫得雄委員之提議提供意見,國民健康局因而將國際資料與作法提供給內政部,供人口政策委員會於研議整體獎勵生育措施時,納入通盤考量。
健康局表示,全案僅是部會間資料的往來,距形成決策尚有一段距離,該局無權亦並未主動對外發布此一訊息。媒體記者從其他管道得知後,熱心報導,有助於社會討論,該局敬表尊重,然並不希望社會誤以為已經形成決策。
另有媒體又進一步衍申,認為若贊成將不孕症治療納入補助考量,即表示認為不孕症是造成生育率低下的主因,這也是誤解,不論是內政部或健康局,皆不認為靠不孕症治療即可以解決生育率問題,生育率低落有其複雜的社會、家庭與個人因素。內政部函詢衛生署,針對孫得雄委員鑑於我國面臨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國家應營造有利生育之環境,由健保給付不孕症治療之提議提供意見,惟依現行健保法,已明訂人工生殖並不納入給付範圍。健康局進一步收集國際資料,發現鄰國有由政府補助之案例,補助後不孕者接受治療的比率提高,也有增加一些出生數,乃將國外實施經驗以及經費的試算,函覆予內政部,供內政部在規劃獎勵方案時納入整體考量,其後續決策仍須經人口政策委員會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