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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考運用食品藥物管理局之認證實驗室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05-03
  • 更新時間:99-05-03
為確保民間實驗室之檢驗品質與公信力,食品藥物管理局依據國際實驗室認證規範(ISO/IEC 17025)辦理實驗室認證,迄今已公告認證之食品、藥物及化粧品實驗室,計有33家,其中食品實驗室有26家,分布於北部13家、中部3家、南部10家,藥物及化粧品實驗室有7家,分布於北部6家、南部1家。
上述實驗室所認證之範圍,包含微生物、殘留動物用藥、殘留農藥、重金屬、防腐劑、食品添加物、戴奧辛、食品摻假及三聚氰胺等360品項,通過認證之實驗室名單及其認證項目,公佈於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實驗室認證,提供各級主管機關、消費團體、業者及一般民眾參考運用。經本局認證之實驗室,除可協助政府及消費團體進行市售產品委託檢驗工作外,業者能利用認證實驗室負起自主品管之責任,而民眾對購買之產品有疑慮時,亦可自行付費送民間實驗室檢驗,共同確保飲食用藥安全。
食品藥物管理局為因應100年辦理進口食品邊境查驗、執行市售產品之檢驗管理,以及業者委託檢驗之需求,積極推廣及辦理實驗室認證業務,已制定擴大實驗室認證方案,將加速擴大民間實驗室參與認證,謹訂5月11日於食品藥物管理局局本部辦理說明會,歡迎有興趣之民間實驗室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