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本署對於近日藉由網路討論醫師法修正草案所為之特定人士攻訐言論之處理說明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06-02
  • 更新時間:99-06-02
對於近日網路上,針對醫師法修正持國外醫學學歷者應經教育部學歷甄試、國內實習始得參加醫師考試而有不同之討論,衛生署表示尊重多元之聲音與意見之表達,惟部分人士於網路公眾論壇、部落格或個人網頁發表文章,惡意攻訐特定之立法委員,甚至涉有對身心障礙者歧視的言論,行政院衛生署嚴正譴責,及表達完全不能認同之立場。
台灣為一多元之民主社會,對於公共政策之制定,民眾可有眾多管道表達各別之立場與意見,但必須恪守理性及尊重他人之基本原則,絕不能流於激情、漫罵或模糊議題,阻礙共識之凝聚。對於持國外醫學學歷回國報考醫師考試者,行政院衛生署秉持保障國人健康權益與維持醫事人力供需平衡之ㄧ貫立場,並兼顧立法之保護信賴原則審慎修法。一經查明前開不當言論之網頁負責單位,除令其立即撤除外,如有違反相關法令,並將即予處分;至該言論之發表者如為國內醫學生,本署並籲請相關大學及醫學院、校應立即予以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