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民眾避免食用河豚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0-02-11
- 更新時間:100-02-11
由於大部分河豚具有神經性劇毒,如處理不當,易造成河豚毒素中毒。河豚毒屬於動物性天然毒素,高溫無法破壞,從攝取到產生中毒現象之時間短,約十分鐘至數小時,主要症狀有嘴麻、手麻、暈眩、頭痛、嘔吐、複視、無法發聲…等,嚴重者將造成生命威脅。
有關河豚相關資料,可參考本局網頁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