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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有關報載台中地區近年數起施打「大象針」過量致死案例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0-05-07
  • 更新時間:100-05-07
報載,臺中地檢署偵破台中地區近年數起施打「大象針」過量致死案例,藥品來源為不肖藥商及業務員非法販賣至藥局轉賣給個人,造成使用者發生致死的傷害。衛生署呼籲民眾不要任意購買使用,並請各縣市衛生局全面稽查各藥局不當提供民眾使用之情形,以杜絕不法使用。
「大象針」成分Thiamylal Sodium,屬中樞神經抑制之麻醉劑,該藥屬於醫師處方用藥,因具速效性及作用時間短,通常用於較小手術之麻醉或當做全身麻醉之誘導劑,副作用有明顯之呼吸抑制、心肌抑制、嗜睡健忘等,如注射不當,可能導致皮下組織潰爛,或血壓快速下降,甚至休克致死情形發生。近年來,發現吸毒者為暫時解除毒癮發作之痛苦,會去藥局購買該藥自行注射,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協同衛生局除加強查核藥局,對其無處方販售行為予以裁罰外,並與檢調單位合作將相關案件移請檢調單位協助偵辦其上游來源。
為加強流向管理,避免類似不肖藥商非法轉賣之情事發生,衛生署已於99年召開「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建議將其列入管制藥品管理,並於100年1月14日經行政院公告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對於該藥之管理,廠商販售及醫療院所使用不僅須設置簿冊登載每日收支結存情形,並且須定期申報,使購買流向更加明確。經調閱列管後廠商申報資料,尚未發現有異常銷售情形,未來仍將不定時實地稽核機構業者之管理使用情形,加強流向勾稽比對,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