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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衛生署發函給費協會,希望該會針對兩項醫療費用,再次提會討論乙事,衛生署之說明如下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0-07-21
  • 更新時間:100-07-21
據報載消基會對本署發文給「全民健保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以下簡稱費協會),要求該會對100年醫院總額「慢性B型及C型肝炎之治療計畫」預算不足,以及因第一季類流感就醫者人數遽增影響點值等項問題提會討論進行協定,認為於法於理均有未合乙事,本署鄭重澄清如下:
一、費協會係作為全民健保醫療費用如何分配協商平台,由27名委員組成,包括保險付費者代表9名、醫療提供者代表9名、相關主管機關代表9名,是一個既獨立又超然之機關。
二、消基會所指之案件,乃是「台灣醫院協會」將上開之問題反映給衛生署,本署認為事關全民健保醫療費用分配事宜,必須回歸健保費用協商平台處理,所以才發文給費協會請該會依照相關程序提會討論,完全尊重該會既有協商機制,本署並未表達任何預設立場。
三、消基會既然對「台灣醫院協會」所持理由有不同之見解,且其所持意見極具參考價值,本署也樂意將消基會之意見行文給費協會,以便其從不同之角度看問題,一併審慎加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