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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日起,輸星特定食品免附塑化劑檢驗證明文件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1-02-10
  • 更新時間:101-02-10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於8日接獲新加坡農糧暨獸醫局通知,將於3月1日起解除我國出口新加坡特定食品必須檢附檢驗證明書之管制措施。
由於我國去(100)年5月發生塑化劑污染事件,包括新加坡等有少數國家要求我國出口之運動飲料、果汁飲料、茶飲料、果醬、果漿或果凍、膠囊錠狀粉狀之型態產品,須附官方證明文件。
經衛生署與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數月來努力溝通及輔導業者改善製程,繼中國大陸自本(101)年1月5日起解除我國特定食品出口之限制措施後,新加坡農糧暨獸醫局亦自3月1日起將全面解除我國出口新加坡特定食品必須檢附檢驗證明書之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