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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民眾勿食用來路不明的水產品,避免河豚(魨)毒素中毒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1-04-13
  • 更新時間:101-04-13
食品藥物管理局日前接獲一起民眾食用不知名「魚卵」後出現頭暈、嘴麻及四肢麻痺等症狀之中毒案例,經以小鼠動物試驗及分子生物檢驗技術鑑別,確認民眾係食用到屬於有毒河魨的兇兔頭魨(Lagocephalus sceleratus)之魚卵。
台灣四面環海,漁產種類豐富,民眾亦常自行捕撈食用,而國內近年皆有發生河豚毒素中毒案件,多因不明瞭自己吃的是有毒河豚,或吃到其他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品而中毒。河豚毒素具有神經性毒性,屬於動物性天然毒素,大部分河豚均具有該毒素,即使高溫烹調也無法破壞,若誤食有毒河豚而中毒,目前亦無解毒劑。河豚毒素中毒主要症狀有嘴麻、手麻、暈眩、頭痛、嘔吐、複視與無法發聲等,潛伏期約十分鐘至數小時,症狀嚴重者將危害生命安全。有關河豚毒素中毒參考資料可查詢食品藥物管理局網頁:http://www.fda.gov.tw/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1949。
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切勿食用不知名或來路不明的水產品,民眾如果食用水產品後,感到舌頭麻痺或苦辣,應立刻吐掉,並以清水漱口,直到不適現象消失為止。若症狀未改善,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及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