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資訊

職務名稱:約用人員(定期契約臨時人員)

徵才單位:長期照顧司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長期照顧司(捷運板南線昆陽站下車,4號出口步行2至3分鐘)。

徵選名額: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依序遞補。

應徵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並以社會學、社會工作、醫務管理、公共衛生、法律、長期照顧(護)、老人照顧、經濟、統計、資訊、財務、會計、企管、教育、大眾傳播或醫事相關科系所為限。 2、國內外大學畢業,尤以社會學、社會工作、醫務管理、公共衛生、法律、長期照顧(護)、老人照顧、經濟、統計、資訊、財務、會計、企管、教育、大眾傳播或醫事相關科系,具中央或地方長照工作經驗為佳,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至少需具長期照顧LevelⅠ共同課程學習證書者)及一年工作經驗。 (2)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 (3)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長期照顧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具工作積極、認真、細心、負責、配合度高、肯學習、積極性高,必要時配合加班或出差。 (四)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英文聽說讀寫流利或經中高階檢定通過,尤佳。 (六)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擔任工作項目:(一)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相關事宜規劃、擬定及推動相關事宜。 (二)辦理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費用審核作業之資料蒐集、整理與分析相關事宜。 (三)辦理長期照顧發展基金預、決算編製、資料蒐集、整理、分析與管理相關事宜。 (四)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溝通宣導規劃、推動及成效檢討相關事宜。 (五)辦理失智照護服務資訊系統建置規劃、擬訂及推動等事宜。 (六)辦理失智政策綱領相關業務之推動及管制考核等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2023/04/18 ~ 2023/04/27

報名日期:2023/04/18 00:00 ~ 2023/04/27 00:00

徵選日期:無

附檔:衛生福利部臨時人員應徵簡歷表

報名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7日止,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就業資訊網頁之「我要報名」登錄履歷報名資料(http://www.mohw.gov.tw/sp-SUOList-1.html),並請同時檢附個人簡歷表(格式請自本公告附檔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須載明起迄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證明文件影本,依序裝訂,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長期照顧司收,信封上註記「應徵長期照顧司臨時人員」,以郵戳為憑。 (二)如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部將視為資格不符;本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2,541元。 (四)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0月19日止,或至被代理人銷假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 (五)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六)洽詢電話:謝小姐,02-8590-6226。

徵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