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應「身障生遭性侵隱匿未報,監院糾正衛福部未善盡督導之責」報導:加強通報與預防機制避免身障機構性侵憾事發生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7-11-09
  • 更新時間:108-03-18

有關今日媒體「身障生遭性侵隱匿未報,監院糾正衛福部未善盡督導之責相關報導:

......監察委員調查指出,花蓮縣某身心障礙啟能發展中心幹部涉嫌自104年起持續對5名身障生性侵害、強制猥褻,主管知情隱匿不報,監察院通過糾正花蓮縣政府及衛福部......糾正案文說,啟能發展中心於103年評鑑的缺失事項計62項,106年再度評鑑時,46項改善完成,未完成改善事項有16項;事後也發現5名身心障礙安置院生有高頻率瘀青狀況,花蓮縣府歷次輔導查核時均未發現。凸顯縣府對機構平時查核僅流於形式,衛生福利部未善盡督導之責......

回應如下:

為避免爾後類似事件的發生,將強化以下面向:

  1. 將加強身心障礙機構通報責任:現行訂有「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性侵害事件處理流程」,要求各機構加強辦理工作人員在職訓練,以及建立相關處理流程,也納入機構評鑑以及年度輔導查核;更要求身障機構依照服務對象的需求,定期辦理自我保護訓練及演練。
  2. 推動身心障礙機構性侵害防治三級預防機制:對於監委關心目前欠缺對身心障礙者受暴的高危險族群預警警訊,亟待謀求改善部分,已委託專業團隊進行相關研究,建制性侵害防治三級預防機制,協助機構工作人員提高敏感度,辨識潛在或疑似高風險個案。
  3. 協助各縣市政府強化身心障礙機構之督導管理:針對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管理部分,為強化身障機構通報責任,將朝通盤檢討身心障礙福利法規方向規劃,期能更保障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民之權益。
  4. 加強宣導提升國人對身心障礙者尊重意識:有關監委提到衛生福利部允應加強宣導國人對身心障礙者之尊重及禁止歧視的意識乙節,衛生福利部已研製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影片、分眾海報、兒童繪本等,以容易理解的方式呈現,提升民眾對於身心障礙者的認識與瞭解。未來亦將持續開發與製作分眾課程及宣導素材,以身心障礙者觀點發展適切內容,並設計及規劃無障礙格式,以確保各年齡層一般民眾及身心障礙者得以有效近用。

詳細新聞稿說明,請參考:https://www.mohw.gov.tw/cp-16-452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