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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淋巴癌碰上B型肝炎─淋巴癌患者預防B型肝炎復發之成本效益

  • 資料來源:國家衛生研究院
  • 建檔日期:108-12-09
  • 更新時間:108-12-11

      根據台灣癌症登記資料顯示,每年約有3,500人罹患淋巴癌,為國人癌症十大死因第九名。淋巴癌又稱作「沉默的癌症」,原因在於初期症狀與感冒相似,像是發燒、咳嗽等,而容易讓人輕忽。目前淋巴癌常見的治療方式為化學治療(含rituximab藥物),如果患者為B型肝炎帶原者(血液檢查表面抗原陽性),則需同時接受預防性抗病毒治療,來避免因為B型肝炎病毒(HBV) 活化而引發猛爆性肝炎或肝衰竭等併發症。

      然而,如果這些淋巴癌患者曾感染過B型肝炎但目前已非帶原者(血液檢查表面抗原陰性、anti-HBc抗體為陽性),約有10%至30%的比例,在淋巴癌的治療過程中會導致B型肝炎再次復發,嚴重者甚至會引發肝功能失代償(即肝臟失去代償功能而無法發揮作用),進而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說,患者在治療淋巴癌的過程中,雖然癌細胞被抑制了,反而因為誘發B型肝炎病毒而造成肝臟病變。值得注意的是,在台灣全民接種B型肝炎疫苗之前(1985年出生者),約一半以上成年人過去曾感染過B型肝炎。根據國際診療指引建議,這類淋巴癌患者如接受含rituximab化學治療,則應接受預防性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而非等到患者發覺肝臟功能異常才去就醫,延誤了治療時機。

      為及早避免上述健康風險的發生,本次由國家衛生研究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癌症研究所及臺大醫院研究團隊共同合作,針對這群曾感染過B型肝炎的淋巴癌患者,依據現行做法遇到的困境提出兩種改善策略─「常規B型肝炎病毒量檢測」及「預防性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並分析這兩種策略的成本效益。研究發現,相對於「常規B型肝炎病毒量檢測」的方式,若在淋巴癌治療初期進行「預防性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既能降低B型肝炎復發的機率,且比前者更具成本效益。就這兩種改善策略來說,以短期療程(含化療期間及化療後六個月)的患者而言,平均每人醫療支出可節省9,480元,以每年治療1,234位患者進行估算,每年約可省下1,200萬,不僅降低醫療成本,同時彰顯「預防勝於治療」的精神。研究成果發表於2019年6月份臺灣醫誌(Journal of the Formosan Medical Association)。

      由於B型肝炎在我國的盛行率相當高,大約60%的成人曾經感染過B型肝炎病毒,因此,淋巴癌與B型肝炎之間的關係相當值得關注。就目前的治療方式,這些曾經感染過B型肝炎但目前已非帶原者的淋巴癌患者,在淋巴癌的療程結束後,並不會特別注意到B型肝炎是否有復發的情形,也沒有持續的監測或治療。    

      為此,國衛院與臺大醫院合作團隊提出兩種改善策略,分別是「常規B型肝炎病毒量檢測」及「預防性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前者是先透過定期追蹤B型肝炎病毒量,等到B型肝炎復發再進行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後者則是在進行淋巴癌化學治療時,同時安排預防性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研究結果發現,比起「常規B型肝炎病毒量檢測」的治療策略,「預防性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策略對於短期療程的患者將能省下9,480元的醫療費用,若以每年治療1,234位患者估算,每年約減少1,200萬的支出,其中,對於短期療程的高危險族群患者,若以每年治療309位患者估算,每年約可減少300萬的支出。

      鄒小蕙博士表示,定期監測B型肝炎病毒量的治療策略相對被動,如果能採取主動的預防策略,及早進行預防性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就能讓淋巴癌患者免受B型肝炎復發之苦。如此一來,不但能夠與國際趨勢接軌,也能體現「預防勝於治療」的重要價值,可謂雙贏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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