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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縣市已先行推動生育補助、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方案?(適用對象:家長、保母、托嬰中心、地方政府)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7-08-03
  • 更新時間:107-08-03

一、 大部分地方政府以自有財源發放生育補助,其金額差異極大,但都是一次性給付,其目的是補助家庭因生育期間所增加的支出,同時也是一種慶祝孩子出生的賀禮。本質上與育兒津貼、托育補助不同。中央政府不宜推動此種一次性的生育補助。
二、 育兒津貼(或兒童津貼)是協助家庭減輕因生育子女後,一段期間的養育費用支出。各國的經驗都是先從嬰幼兒開始,逐步擴大到學齡期。此次行政院將民國101年起推動的父母一方未就業在家照顧0-2歲未滿的子女的育兒津貼每月2500元,擴大範圍到0-5歲未滿,且不限就業條件。而有些縣市於此次中央新制推動前已有相關方案,例如臺北市0-5歲育兒津貼每人每月2500元、桃園市0-3歲每人每月3000元、彰化縣0-3歲弱勢兒童每人每月3000元、嘉義市0-3歲弱勢兒童每人每月3000元、金門縣0-5歲每人每月至少3000元、連江縣0-4歲每人每月3000元等。
三、 托育補助的目的是減輕家長因將子女送托到保母、托嬰中心、幼兒園等必須支付的費用,尤其是送托到保母與私立托育機構,所需費用甚至占去家戶可支配所得的五分之一以上,負擔沉重。97年起政府已實施雙薪家庭的托育補助每人每月3000元。此次,中央政府擴大托育補助範圍,不限就業條件,只要家中有0-2歲未滿幼兒送托給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即可獲得6000元補助,且直接撥付給家長。如果家中有2-5歲未滿幼兒進入準公共幼兒園,費用負擔每月不超過4500元,其餘經費由政府協助支付。在此之前,有些縣市先實施了各種不同的托育補助方案,例如,臺北市的友善托育補助給送托保母或托嬰中心的0-2歲未滿幼兒每人每月3000元、臺中市一條龍補助給送托保母或托嬰中心的0-5歲未滿幼兒每人每月3000元、新北市補助給送托保母0-2歲未滿幼兒每人每月2000元,托嬰中心每人每月3000元。嘉義市補助給親屬托育或家外托育的0-2歲未滿幼兒每人每月3000元、屏東縣補助給親屬托育或家外托育的0-2歲未滿的幼兒每人每月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