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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健康不會排擠國人就醫資源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2-12-31
  • 更新時間:102-12-31
台灣自84年推動全民健康保險,絕大多數民眾的醫療需求均已得到適當的照顧。衛生福利部自96年起推動國際醫療,始終秉持著以國人就醫權益為優先之前提下緩步推動。
國際醫療的服務人次自97年至101年止,以住診人次而言,僅由1,102成長至3,845,該人次僅占國內健保住院病人總人次之0.12%,門診人次由63,388成長至115,569,更僅不過佔全國健保門診病人總人次之0.03%。而且外籍病患多接受健檢、醫美以及選擇性手術等不佔用大量國內醫事人力與資源之醫療服務,對國內民眾就醫權益之影響相當有限。
此外,國際醫療屬自費市場,不佔用健保資源,國際醫療之收費額亦須依醫療法第21條規定,報經機構所在地衛生局核定,同法第99條規定,縣(市)衛生局應設醫事審議委員會辦理醫療收費之審議。因此,不論是示範區外或示範區內的醫療機構都必須遵守當地衛生局核定之費用收費,不致發生醫療機構任意調漲價格之情事。至於各醫院提供之國際醫療服務量,衛生福利部將配合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新修正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訂定每家醫療機構每月代申請上限量,以維護國人就醫權益。
國內醫事人力不均並非推動國際醫療使然,衛生福利部對此一問題也非常重視,已提出「提高五大科執業意願、降低醫療糾紛風險、充實偏遠醫療服務、解決急診壅塞及安全」4大面向、12項策略解決方案,並持續執行中,絕對不會因推動國際醫療而忽略執業環境原本存在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