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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管理策略檢討與精進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2-11-29
  • 更新時間:102-11-29
為全面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衛生福利部除針對近來各項食安事件檢討研訂管理策略,更進一步繼上屆2011全國食品安全會議之後,於明日(11月30日)於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舉行「2013全國食品安全會議」,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業者,會中將提供更完整執行工作內容之書面資料,歡迎各界給予指教與討論,希望透過歷次全國食品安全會議,能更凝聚社會各界共識,完備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過去重要食安事件之後續策略: 國內由民國99年真空包裝豆干肉毒桿菌中毒事件、到100年之塑化劑、102年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事件到現今之油品混充與違法添加銅葉綠素等重大食安危機,政府都會針對不同事件,檢討改進並立即採取相對因應措施,例: 99年真空包裝豆干肉毒桿菌中毒事件後,於99年10月14日就公告「真空包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市售真空包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於100年7月7日公告「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針對高風險性之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規定應辦理查驗登記許可後始得製造販售。100年之塑化劑之後就進行源頭管理由衛生署與環保署針對列管塑化劑毒化物強化運作管理,建立兩署間業務通報機制,強化勾稽及異常警示功能機制,防杜不法,並建置食品添加物登錄制度。102年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事件後,特別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於102年6月19 日通過添加未經核准添加物,皆得以處3年以下刑責或最高處以1500萬罰鍰。因涉刑責,檢調可於第一時間介入,大幅提高調查效率。對於近期發生之油品混充與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事件,行政院也特別啟動「食品安全聯合稽查與取締小組」機制,將陸續稽查多項民生必需品。
上屆食安大會辦理情形: 100年塑化劑汙染事件發生後,為重建食品安全信心及回復MIT食品的形象,衛生福利部遂於100年6月召開「2011全國食品安全會議」,以廣納會各界建言,會議中就「加強食品添加物管理」及「加強食品製造業及食品添加物業者管理」相關改革策略,衛福部於2年半時間內,已陸續納入施政參考,強化國內食品安全。
在「加強食品添加物管理」部分,持續參考國際間管理趨勢,並依風險評估之原則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及規格等規範;並已建置食品添加物登錄資訊系統,輔導食品添加物業者自願性地辦理登錄,「食品衛生管理法」新法修正亦納入登錄法源,將以食品添加物業者及其產品列為優先登錄之對象,以更能全面掌握食品添加物業者產銷網絡,以利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之有效及時因應。另為強加食品添加物工廠及業者管理,已修正「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增訂「食品添加物工廠建築及檢驗設備」專章,並已研議修正「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增訂「食品添加物業者之良好衛生」專章,以強化源頭管理機制,同時積極運用食品添加物或香料相關公、學會民間社團作為溝通平台,強化與食品添加物業者之間,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政策之溝通與推動。
在「加強食品製造業及食品添加物業者管理」部分,持續辦理各類型食品業者說明會,以輔導食品業者遵守相關衛生法規;製作衛生管理參考手冊,供業者參考運用,並輔導大型食材供應商建立標準作業程序書等。為強化業者管理機制,並增列「水產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及「健康食品製造業」為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並規範衛生管理人員資格,研議強制規定食品業內應置一定比例領有專任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以提升國內食品業者從業人員素質,落實食品衛生自主管理。在加強衛生管理人員能量部分,已建置產品通路便捷稽查作業平台(PMDS)供查詢運用,以加強不合格食品造業者之追蹤輔導管理。在有限經費與資源下加強地方檢測之人力、設備與經費,並加強人員之訓練,規劃年度食品後市場監測計畫及分工檢驗,針對高風險食品進行監測,並建立預警監控,以善用資源,提升管理成效。
衛生福利部強調,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政府責無旁貸,務必盡最大的努力,全面檢討完備食品衛生管理制度並落實執行,善盡政府提供國人安心飲食的責任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