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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地方聯合主動抽驗確保中秋節食品衛生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2-09-14
  • 更新時間:102-09-14
中秋節將屆,至9月13日止,各縣市衛生局針對中秋節應景食品共抽驗655件,檢驗結果1件鹹蛋黃檢出苯甲酸、1件金針二氧化硫超量、11件豆干過氧化氫殘留或(及)苯甲酸超量,1件鮭魚切片檢出食用色素5號與外包裝標示不相符,1件免洗餐具二氧化硫超量,共15件不合格(如附件),不合格率2.3%。針對不合格產品除立即勒令販賣商下架不得販售外,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22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300萬元之罰鍰。
本次抽驗項目為月餅、月餅內餡、烤肉食材(香腸、火腿、肉串等)、烤肉醬、魚漿製品(魚丸、脆丸等)、休閒食品(瓜子、開心果等)、免洗餐具等進行抽查。檢驗項目為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丙酸、對羥苯甲酸)、色素、甜味劑、漂白劑、動物用藥殘留及殺菌劑。
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民眾在選購中秋節食品時,散裝食品是否清楚標示產地及品名並注意保存條件(冷凍-18℃以下,冷藏0~7℃)、存放環境是否衛生;包裝食品應注意是否清楚標示成份原料及製造廠商(名稱、地址)、食用期限等。食材經開封後,應該儘早食用完畢避免變質,確保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