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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攜帶式化療輸注器擴大適用至所有居家化療藥物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 建檔日期:102-08-07
  • 更新時間:102-08-07
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為提高醫療服務品質,將自102年9月1日起,針對原限制使用於5-FU藥品進行居家化療之「攜帶式輸液器」(俗稱奶瓶輸注器),擴大適用於所有可居家使用之化學治療藥物。
以往如大腸癌、胃癌、頭頸癌及食道癌等病人,臨床使用5-FU等化學治療藥物作為長期灌注化學治療均須住院1~2日。目前已有居家化療使用的輸液器,具有可攜帶的方便性,病患可不必因輸注24小時化學治療藥物而需入住醫院,因此健保署擴大該項醫療特材之適用範圍,除可節省住院醫療支出外,亦可提升病患居家生活及醫療品質。
該項限5-FU居家化療使用之輸液器,自99年7月1日起納入健保給付範圍,輸液器因不同流速分為1日型及2日型兩種規格,健保給付價格1日型每支966點,2日型每支997點,統計101年全年1日型使用量約10,000個,2日型使用量約16,000個,如擴大到所有化療藥品,將可嘉惠更多病人,預計每年約7萬人次病患受惠。
病人臨床上是否可使用「攜帶式輸液器」,仍須由醫師專業判斷,如對5-FU等化學治療藥物有嚴重副作用者,仍以住院較適宜。若醫師判斷可使用,則病人於醫院由醫師裝上輸液器及化療藥品後,即可回家,輸注完成約24小時即可返回醫院拔除。
每年注射化學治療藥物之病人約10萬人次,其中7成可回家注射,每次可節省病房費537點,住院護理費643點,住院注射費1,676點,扣除攜帶式輸液器997點,每年約可節省醫療費用支出1.3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