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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市售澱粉產品得免強制張貼澱粉產品之原料安全具結證明。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2-06-20
  • 更新時間:102-06-20
食品藥物管理局今(20)日表示,針對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案,截至目前,違規產品之9家源頭製造廠皆已掌握且近日未再增加,最新一週(6月11日至6月17日) 共檢驗市售澱粉產品94件,僅1件檢出順丁烯二酸,顯示違規業者已完成安全原料之更換,自即(20)日起,販售澱粉產品無需強制張貼澱粉產品之原料安全具結證明,惟業者仍可自願張貼安全具結證明,如有不實者,將依法處分。
事件發生後,截至102年6月17日,全國總計檢驗完成2845件市售澱粉產品,其中檢出227件,不合格產品皆已下架回收封存,共計封存約650.16噸,其中已銷毀446.11噸(68.6%),除檢調單位封存部分外,其餘預計於本月底完成銷毀。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未來一年內仍會將順丁烯二酸列入例行性稽查項目,以確保飲食安全。新修正之食品衛生管理法已於102年6月19日公布施行,自6月21日起食品業者製造或販售之各項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如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處以3年以下刑責或最高可處新台幣1500萬元罰鍰,並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不應心存僥倖心態,該局持續進行各項衛生管理與督導衛生局稽查,以保障國人飲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