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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端午時節食品(菜脯)稽查,呼籲食品業者產製應符合食品法規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2-05-29
  • 更新時間:102-05-29
針對今日壹週刊報導市售菜脯含防腐劑過量,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已責成菜脯加工製造主要地區嘉義縣衛生局加強菜脯製造廠稽查,並抽驗防腐劑。嘉義縣衛生局將於今日稽查轄內18家菜脯製造廠(含壹週刊報導提及之布袋王、元泉益、海山等3家業者)。嘉義縣衛生局表示,台南市地檢署已介入調查案內情事。
市售蘿蔔乾之抽驗皆為各衛生局重點抽驗之項目之一,尤其當過年與端午節時期更列為加強抽驗之對象,去(101)年各縣市衛生局共計抽驗市售菜脯199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含苯甲酸)、二氧化硫、過氧化氫及甲醛。不合格產品,均依法查處。
依行政院衛生署訂定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規定,水分含量25%以上(含25%)之蘿蔔乾,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鹽類,用量以Benzoic Acid計為1.0 g/kg以下。如有查獲不符合規定者,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另違規產品依法應沒入銷毀。
基於國內菜脯產業狀況與業者生態分析,多為傳統小型加工業者,業者對食品添加物與衛生安全之認知不足,因此常為市場導向而製造超標之蘿蔔乾,衛生機關除持續原本之抽驗措施之外,從100年起委託在地專家學者嘉義大學,深入產地最根本之問題進行產業現況調查、訪視及製程輔導,歷年亦辦理業者衛生講習座談會,宣導衛生安全觀念,將於今(102)年完成蘿蔔乾業者之食品良好衛生指引,並藉由此衛生指引,實際輔導業者改善其製程管理,從源頭降低蘿蔔乾類產品之不合格情形。
端午佳節即將來臨,食品藥物管理局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針對轄內市售節慶食品,加強稽查,並特別呼籲菜脯製造業者,在製作產品時,務必確實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規定操作;製作及包裝時,必需戴上衛生手套;使用之盛裝容器、工作台面、天花板及地面四周環境,必須保持整潔乾淨;使用食品添加物時,尤應注意原料之衛生及必須要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以確保產品的安全與衛生。
同時提醒消費大眾選購產品時,應注意其外觀是否變質及標示是否完整,完整包裝產品標示項目包括:品名、內容物之名稱及重量、食品添加物之名稱、廠商之名稱與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及保存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