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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醫策會辦理醫院評鑑相關疑義之說明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2-03-28
  • 更新時間:102-03-28
有關媒體報導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辦理醫院評鑑相關疑義之說明:
一、 醫院評鑑作業係依據醫療法相關規定,為落實醫院評核,確保優質與安全醫療服務,由本署邀集相關專家制定公告嚴謹之作業規範,並據以實施,並不受個人或個別團體之不當影響。而且,本署在辦理醫院評鑑各項作業,亦嚴格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如有相關醫療體系醫院申請受評時,該體系有關評鑑委員即需迴避,不可參與該梯次實地評鑑及成績評定等作業。
二、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以下簡稱醫策會) 業務執行為執行長制,醫院評鑑作業係接受本署委託及監督,由執行長及評鑑委員依據本署制定公告之政策、評鑑作業程序及相關法規進行;該會董事會並不直接參與評鑑政策之擬定、實地評鑑作業及成績評定等。
三、 醫策會董事會依據捐助章程,設董事15人,皆為無給職、非公務員,分由醫院、醫界、相關學者專家及消費者代表遴選組成,責為提升全國醫療品質等事項,提供專業意見,無職務利益迴避及違反公務員旋轉門條款等規範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