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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查核正義股份有限公司及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油品案進度說明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3-10-23
  • 更新時間:103-10-23
食品藥物管理署查核正義股份有限公司及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油品案說明如下:
一、豬油部分:
有關正義股份有限公司向鑫好企業有限公司購買飼料豬油混入食用油脂疑義,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持續追查68項豬油產品通報及下架情形,其中使用鑫好公司油品計37項豬油產品下游廠商總計230家,目前下架共441,892公斤,通路商油品下架清單如附件1,截至目前各縣市衛生局通報製成產品共261項(如附件2),另各縣市衛生局陸續回報各業者使用非問題油品製造產品,重新上架之情形共計119件(如附件4)。
有關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口越南飼料豬油品一案,103年及102年製造共54項問題豬油產品品項,截至目前各縣市衛生局通報以該等54項油品為原料製成產品共67項(如附件3),下架共130,913公斤,重新上架之情形共計15件(如附件5)。

二、牛油部分:
另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於102年6月21日至103年7月4日止進口18批牛油,製成8項疑似問題牛油產品品項,有違反食品衛生安全之虞,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各縣市衛生局追查8項牛油產品自主通報及下架情形,其中使用8項牛油產品下游廠商總計14家,依據目前衛生局回報稽查情形,以該等8項油品為原料製成產品共12項,自主下架共9710公斤,頂新越南牛油下游業者之自主下架產品清單如附件6。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使用前揭8項油品之廠商,應於10月23日18時前向轄區衛生局自主通報產品品名、規格、批號與有效日期、數量,並於10月25日午夜12時前辦理自主下架作業,下架品名與數量亦應通報轄區衛生局。。

三、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持續追查正義及頂新油品事件,截至103年10月23日下午3時止,總計出動5,310人次,稽查14,086家次(販售商/經銷商1,926家次、夜市攤商2,977家次、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2,469家次、食品製造加工業者623家次、餐飲業者6,091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