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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發布住院醫師工時指引,防止過勞保障病人安全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6-03-27
  • 更新時間:113-04-25

為改善醫師勞動條件並兼顧民眾就醫權益,衛生福利部規劃於108年9月1日起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並擬定十項配套措施逐步推動,日前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規範住院醫師輪班制者每班不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為原則,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但期間應有短暫休息,至於總工時以每4週320小時為上限,將於今(106)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衛生福利部表示,依據國外研究發現,由於住院醫師兼具學習者與醫療照顧者之雙重角色,合宜的工時規範,不但影響住院醫師勞動權益及健康,亦涉及臨床訓練成效與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因此,衛福部參考美國ACGME住院醫師工時規範,並邀集醫學院校、醫院、專科醫學會及醫師勞動權益推動團體等代表,召開會議研商共同擬定「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其重點如下:

1. 要求醫療機構須與住院醫師簽訂書面聘僱契約,並不得違反衛福部公布之「住院醫師與醫療機構之聘僱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如工時、例休假、工資福利、職業傷害補償及保險、女性住院醫師懷孕期間之值班限制等。

2. 約定之正常工時內之所有臨床、教學及會議等活動,均應計入工時計算,至於,正常工時外之活動如值班、待命、候傳、轉診、緊急召回、會議活動等,明定其採計規定。

3. 工時之限制,較現行每日正常連同延長工時32小時、每週工時88小時之規定再予調降,並規定輪班制之工時限制,以及例休、特休之規定,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息,經由彈性約定,得於2週內安排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但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

對於住院醫師工時縮減所可能產生之人力缺口影響,衛生福利部已同時推動辦理多項配套措施,包括:落實分級醫療以分散住院需求、增加專科護理師等醫療輔助人力、擴大試辦醫院整合醫學照護制度以提升住院照護效能分擔專科主治醫師負荷、推動開放醫院模式增加醫師人力運用彈性、合理調整專科醫師訓練容額、重點科別住院醫師津貼等。衛福部強調,除透過工時縮減改善醫師勞動條件,以鼓勵更多年輕醫師投入急重症科別,另外,於今年更與法務部合作辦理醫療糾紛多元調處機制試辦計畫,降低醫療糾紛風險,目前五大科人力已回穩,招收人數,除內科外,均有成長,105年五大科住院醫師招收率目前已均達八成以上,其中婦、兒與急診科更達100%,第二年住院醫師留任率亦將近達100%,對於改善五大科醫師人力,已有成效。

衛生福利部表示,藉由此次工時指引改善住院醫師勞動條件,以吸引急重症人力回流,再透過各項配套措施,於維護民眾就醫權益、確保醫療體系健全發展之前提下,逐步推動所有受雇醫師納入勞基法。衛福部提醒有招收住院醫師之教學醫院,該工時指引將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並納入107年教學醫院評鑑基準,未來將透過不定時稽查方式確認其落實程度,違反者將予記點追蹤,情節嚴重者將喪失教學醫院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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