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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與調查站聯手出擊,查獲偽劣藥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4-03-26
  • 更新時間:104-03-26
食品藥物管理署接獲檢舉,於104年3月25日會同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衛生局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人員,赴雲林縣內外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南市內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該公司負責人私人住所等地搜索,查獲該公司製造之大量偽劣藥,涉嫌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現場查獲之藥品,已由雲林縣調查站協助查扣,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內外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為GMP藥廠,因未能取得PIC/S GMP之製造許可,自104年1月1日起已非食藥署認定之合格藥廠。另,該廠於101年至102年間,因多次嚴重違反GMP規定,遭食藥署勒令自102年12月20日起停止全廠西藥藥品之生產作業,後經複查仍有諸多嚴重違反GMP之事實,且因違反情節重大,食藥署另命其全面回收市面上仍在效期內的所有藥品並予以銷毀,經該公司回報已完成銷毀作業,惟,本次查核仍於該公司負責人之私人處所發現大量藥品。
針對嚴重違反GMP之累犯廠商,食藥署一向採取嚴格監督與管理,依藥事法規定,勒令廠商於改善期間停止其一部或全部藥品之製造作業,並將品質有疑慮之市售產品全面回收。本次,食藥署攜手與調查單位合作,及時查獲違法藥品,避免有疑慮之藥品流入市面,共同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在此一併呼籲業者應恪遵藥事法相關規定,落實GMP管理,提供消費者一個無憂無慮的安全用藥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