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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售菸品停看聽 保護兒少遠離菸害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
  • 建檔日期:105-05-19
  • 更新時間:105-05-19
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依據國民健康署104年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有48.5%菸品販售業者未經確認身分便賣菸給青少年,雖持續下降中,仍有持續改善空間。未來將會同地方政府,結合社區志工、民間團體共同監督,加強稽查。
青少年吸菸率已明顯下降,但吸菸學生自行買菸比率仍高達5成
國民健康署邱淑媞署長表示,根據104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國中學生吸菸(過去30天內曾經嘗試過吸菸,即使只吸一、兩口)之比率由97年的7.8%降至104年的3.5%,已經降低超過一半,高中職學生吸菸率由96年的14.8%降至104年的10.4%,亦降低近三成。然而,青少年仍能透過各種管道取得菸品,而且青少年吸菸影響一生至鉅,不能等閒視之。據國民健康署分析,上述吸菸學生中,國中生有將近一半其菸品通常自行購買(46.1%),其中高達5成以上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52.9%),其最常買菸的地點為傳統商店(58.3%);高中職生高達71.5%是自行買菸,且67.1%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者,最常買菸的地點為四大超商(51.4%)。
傳統商店違法賣菸比率高達66.4%,檳榔攤達54.9%,連鎖便利商店達23%
為了解各類菸品販售業者違規賣菸情形,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進行調查,於104年4月至9月間針對22個縣市抽測672家菸品販賣場所,安排年滿18歲工讀生身穿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至店裡買菸,測試業者是否拒絕賣菸。
調查結果發現:有48.5%店家未經確認年齡即販售,其中連鎖便利商店23%,連鎖超市或大賣場38.9%,檳榔攤、傳統商店等分別高達54.9%及66.4%。與103年違規情形比較,連鎖便利商店及檳榔攤改善情形最明顯,違規率已分別下降15.8%(38.8%→23%)及14.7%(68.9%→54.9%),顯示業者自律及政府宣導稽查已見成效,但連鎖超市或大賣場及傳統商店等略為上升,分別為4.4%(35.3%→38.9%)及7.1%(59.3%→66.4%),還有努力改善的空間。
業者自律、志工協力、衛生局輔導稽查
國民健康署邱淑媞署長表示,已透過定期公布違規名單、製作「拒售菸品停看聽一本通」教育訓練手冊提供各類業者及邀請業者座談等方式,使各業者了解違規情形並提醒相關法規及改善策略,並建議業者可透過建立內部稽核機制、召開店長會議、辦理員工訓練等,加強第一線賣菸人員不賣菸給青少年的認知及責任。
國民健康署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將持續全面加強各販售點稽查及輔導,並將歷年合格率較低如傳統零售業列為跨縣市聯合稽查優先抽查的場所。另結合社區健康營造志工資源,至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1公里範圍內之販菸場所宣導拒售菸品技巧,監督記錄違規賣菸情形。104年共稽查35萬7,408次,處分570件,罰鍰543萬834元。
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共同守護青少年健康
「賣菸是一時,健康是一世人的代誌」。國民健康署邱淑媞署長提醒,業者如懷疑買菸者為未滿18歲者,應請顧客出示身分證件,確認年滿18歲後方可賣菸,並呼籲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表達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之立場,也期望能將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的教育訓練納入公司的常規訓練課程,讓拒售菸品的觀念落實到第一線菸品販售人員心中,也讓他們擁有菸害防制觀念及拒售技巧,讓店員在拒售菸品時,可以保護自己又不違法,一起為社會防制菸品危害青春生命打拼。唯有透過政府、民間組織、業者與民眾共同攜手合作,擔任青少年健康守門員,才能確實守護青少年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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