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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加利科技有限公司以非醫用口罩混充實名制醫用口罩銷售之說明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9-09-03
  • 更新時間:109-09-03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109年9月2日接獲新北市三重區藥師發現收到來自加利科技有限公司八里廠(下稱加利八里廠)出貨之實名制口罩一箱共36包,其中1包附有安徽製等簡體字樣標籤,經新北市藥師公會通報食藥署。食藥署隨即透過政風處,會同台北市調查處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漏夜赴加利八里廠查核,發現加利八里廠於109年8月間,輸入數批約337萬餘片非醫療用口罩,於廠內分裝改標以醫療用名義混充醫療用銷售。

現場查獲有標示「平面型非醫用一次性防護口罩」(已印有該公司Carry mask鋼印)之大陸進口產品及相關進口報單,部分已分裝改標為該公司實名制醫用口罩成品(皆印有該公司Carry mask鋼印)。食藥署已依據藥事法命廠商即刻停工,相關庫存品停止出貨,食藥署將持續清查該公司口罩產品流向,另相關內容檢調已介入偵辦。

經查,加利八里廠供配銷予實名制1.0之藥局與衛生所,主要分配在新北市10行政區(三重、新莊、蘆洲、五股、林口、泰山、八里、淡水、三芝、石門)與宜蘭縣及少數分配於台北市。倘民眾買到口罩本體標示「Carry mask」之口罩,可於9月4日起至9月11日至有販售口罩實名制1.0之藥局或衛生所進行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