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吩坦尼止痛藥,正確用才安全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6-11-22
  • 更新時間:112-07-05

近年國外媒體報導,美國知名搖滾樂歌手因服用吩坦尼(Fentanyl)止痛藥過量而身亡;另有病患使用Fentanyl貼片緩解疼痛,因將使用過的貼片任意丟棄於家中的垃圾桶,造成小孩誤用Fentanyl貼片而死亡;更有病患在Fentanyl貼片部位,因靠近熱源處,導致貼片溫度上升而造成人體吸收增加,發生藥物過量致死。由於Fentanyl屬強效止痛藥及具成癮性,如不當使用,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

Fentanyl屬合成的類鴉片藥物,在台灣屬於第二級管制藥品,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其只能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製藥工廠負責其輸出、輸入、製造及販賣。國內目前核准含Fentanyl的藥品許可證共計21張,Fentanyl的止痛效力比嗎啡高50至100倍,常用於手術麻醉、癌症末期病患、重度疼痛、慢性頑固性疼痛。Fentanyl副作用包含噁心、嘔吐、便祕、暈眩、嗜睡等,嚴重者會因呼吸抑制而導致死亡。

依據食藥署91年至103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國人Fentanyl的使用量已成長2.2倍,其中又以貼片的使用量為大宗。為提升國人使用Fentanyl貼片的用藥安全,食藥署在此呼籲民眾,Fentanyl貼片為醫師處方用藥,使用藥品需遵照醫囑,切勿任意更改劑量且不可剪開或破壞貼片後使用,以維持貼片的完整性;使用時,貼片應貼於腰部以上清潔乾燥的皮膚,最好是無毛髮生長的區域,不可貼於傷口處,另應避免將Fentanyl貼片部位靠近高熱的環境中,以避免發生副作用及藥物過量致死;此外,病人需在使用紀錄表登錄使用情形,使用過的貼片劑切勿隨意棄置,應連同使用紀錄表繳回藥局,如有未曾使用過的貼片劑,也應退還醫院或藥局,以維護管制藥品正當使用。

食藥署提醒醫療人員及民眾懷疑因為使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向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以保障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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