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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共同查獲「力勤農產有限公司」販售逾期食品之說明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6-05-22
  • 更新時間:106-05-22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接獲民眾檢舉「力勤農產有限公司」涉嫌販售逾期食品一事,已於4月27日與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保七前往查核,於該公司現場查獲疑似過期冷凍肉品均已就地封存,不得販售。另經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於5月6日約談檢舉人,依其提出影片照片等新事證,持續督導相關衛生局針對「力勤農產有限公司」下游業者進行查核,截至今22日為止,封存肉品總數達16548.4公斤。經查業者確曾銷售逾期產品,且違規事證明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已裁處業者1200萬元罰鍰。
另食藥署說明於邊境執行食品查驗,係依據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執行查驗,依據前開辦法,一般抽批查驗率為2-10%。倘產品經檢驗不合格,即責令業者將該批產品辦理退運或銷毀,並針對該業者嗣後輸入同產地、同號列之肉品提高查驗機率,最高提高至100%逐批查驗。另統計105年度邊境輸入豬肉計3,316批,檢驗142批(檢驗率4.28%),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輸入豬雜碎計862批,檢驗38批(檢驗率4.41%),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查邊境報驗資料,力勤農產有限公司自100年起輸入豬肉計224批,檢驗15批(檢驗率6.70%),檢驗不合格1批(檢驗不合格率6.67%);輸入豬雜碎計112批,檢驗7批(檢驗率6.25%),檢驗不合格3批(檢驗不合格率42.86%)。奇崴食品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兆基冷凍有限公司」)自100年起輸入豬肉計302批,檢驗26批(檢驗率8.61%),檢驗不合格1批(檢驗不合格率3.85%);輸入豬雜碎計135批,檢驗11批(檢驗率8.15%),檢驗不合格1批(檢驗不合格率9.09%)(不合格產品資訊如附件)。
本案係檢舉人於4月21日向本署電話諮詢中心檢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及獎勵辦法第9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檢舉人之身分相關資料應予保密,故全案以專人錄案,密件登錄方式辦理。本案事涉產品逾期改標,本署於4月26日向保七提出協助查辦,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於4月26日傍晚先行前往該公司稽查,本署與保七則於27日上午會同該局繼續稽查,並於4月28日先以電話回復檢舉人告知本案目前查核結果。本案相關過期肉品皆已就地封存,截至目前台中市衛生局已重罰業者罰鍰合計達1200萬元。同時該局已將檢舉人所提供之事證及衛生單位查核資料,分別於5月5、8、15日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另依同法第30條規定,輸入經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本署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經查驗符合規定者,始發給輸入許可通知。食藥署呼籲業者應使用及販售保存期限內之食品,且將持續督導衛生局全面將違規產品下架回收,依法嚴辦不法業者,以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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