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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 建檔日期:106-01-09
  • 更新時間:113-03-29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若您有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需求,本頁面可協助提供相關法規、常見問答,另可撥打您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社會處(局)聯絡電話、里長辦公室、1957福利諮詢專線,以上三個管道都將由專人協助您了解相關救助規定。 

申請說明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相關規定
    什麼情況下能申請低收入戶?又應該如何申請?家庭總收入應如何計算?本區提供您快速了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相關規定。
  2. 宣導DM:相關福利申請資格說明
    本頁面將上述規定以圖文方式呈現,說明申請條件及資格。 

福利內容 

  1.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醫療補助
    低、中低收入戶的傷病患者,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有健保部分負擔、健保未涵蓋部分的醫療補助,本連結是補助的法源依據。 
  2.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住宅補貼
    低、中低收入戶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申請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住宅補貼,本連結是補助的法源依據。 
  3.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於修業年限內,得減免學雜費,本連結是補助的法源依據。 
  4. 政府鼓勵脫貧自立3+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民眾,接受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後找到工作或參加脫貧措施增加的收入及存款可以不必計入家庭總收入及家庭財產,最長3年,評估有必要者可以延長1年,不影響原低(中低)收入戶資格,以累積家庭財產、穩定就業,達到自立脫貧之目標。
  5. 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兒童,可申請開立帳戶為兒童滿十八歲接受高等教育或就業做準備,政府除提供開戶金1萬元外,將依家戶選擇之儲蓄金額撥付相對提撥款至帳戶,滿十八歲後方可提領做升學、就業或創業之用。本連結是帳戶相關說明網頁專區,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

通報及轉介 

  1. 社會救助通報流程及處理時效
    如果您是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醫事人員、村(里)幹事、警察人員等,因執行業務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的民眾,請依此流程進行通報。 
  2. 促進弱勢個案參與創業轉介流程
    如果您是低、中低收入戶的個案輔導社工,您輔導的個案若具有創業動機、能力或潛力者,可參考流程提供創業相關的資源。 

延伸資料 

  1. 社會救助法修法比較表1比較表2
    100年7月《社會救助法》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計算之最低生活費、家庭人口計算範圍進行修法,本連結提供修法前後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