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 衛部心字第1101761902號
附件: 計畫1份
主旨:公告徵求111年度「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之訓練機構。
公告事項:
一、申請日期為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0月22日中午12時00分止,請至本部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資訊系統填寫計畫申請書,並以醫事機 構憑證IC卡線上送審。
二、資格效期自111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三、計畫公告之專任牙醫師年資及人數,以公告日為採計審查點。
四、109年度訓練機構如增加選修項目(十)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訓練,本項資格效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